AMY&PINK

WHAT'S GONE IS GONE.AND IT'LL NEVER EVER COME BACK.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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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怀念那夏天 我们被雷雨吓得狂叫过大街


金艳老师风趣介绍
作者 :木棉

英文名:统称为Miss Jin

年龄: 三十多了,可是看起来很年轻哦

婚姻状况:不详 (广大人民群众估 计未婚,我曾冒死问过,金老师很镇定地告诉我:you have the right to ask me question, and I have the right to refuse to answer your question所以呢就是偶真的不知道)

最喜欢的水果:柚子(这个是我们集体问出来的,圣诞节那天我们组还给了她一个,她那个开心啊,就不用多说了)

最喜欢用来充饥的东西:苹果(这个让我们一度无以为是她最爱的水果,每次上课前都会啃一个超大的苹果)

最喜欢的颜色:紫色(这个绝对是我不经意间发现的,让金老师及其办公室老师甚为惊讶的,居然连这个都知道,哈哈,骄傲下下)

最喜欢的品格:诚实(她无数次在课上强调的东西)

最喜欢的运动项目:棒球(她觉得最好玩的体育项目,窃以为是棒球能体现金老师很看重的teamwork)

最喜欢看的电视剧:X档案(恐怖级别的,偶不敢看,怕怕,但是金老师说这是这辈子到目前为止最能吸引她的电视了)

最喜欢的上课时间:晚上(她说这样她放碟效果不错)

最喜欢的歌曲:实在是很多,但一般年代离我们那个遥远啊。还有观察得出金老师偏爱非主流的东西

最喜欢的休闲活动:打牌(偶多次目睹老师在休息室做这个)

写字习惯:左手 而一般人民对她左手的字的最高评价是“至少我能看清楚这是什么”,不要期望她右手写的你就能给予更高评价了,因为我有一次要求让金老师用右手给我写了一些单词,完了以后我就说“恩,我还是习惯老师你用左手写啊”右手的更像是左手写的

穿着风格:就是你能从茫茫人海中一眼就认出她来,一般人都不会这么穿,简单地说就是很有个性,而且那个个性停留于上世纪五、六十年代

随身包介绍:这个东西我一定要提一下,那么大一个军包,她每天都背着行走工大,里面据不完全统计放了她大叠教案和资料,一个老式的大录音机,一个她有时候会玩玩的老式游戏机(关于这个游戏机我会特地给它开一章的,这里就不多说了),还有她喜欢吃的一些零食什么的,总结是个“内涵”很丰富的包啊。

对CET4的经典评价:CET4 is just like CET fool. It fools my students. Indeed ,Miss Jin hates all the tests, just like most of us, maybe more than us.一不小心是英语了,大概就是这样,所以我们的期末考成绩所占百分比从大一时已经令人难以置信的 36%降到了大二上时的我们更是笑着接受的18%,那个爽啊,考试时大半人都没什么压力,提前走了,潇洒啊,其他人一定羡慕吧)

最震撼人的一句话:金老师曾经在我们大一整个学期结束的最后一堂课用中文(注意:一般情况下即使是你下课和她聊天她也永远是和你讲英语的)但是那句话金老师破例用了中文:胸怀世界,站立做人!然后那天教我们唱了《国际歌》,当时偶已被眼泪淹没,所以一直没学会怎么唱,以后一定要学。

教学理念:my class is by students, for students, with students

在工大,能够上金艳的英语课是一种很大的荣幸。每每到上课的时候都有一种精神焕发的面貌。不期望有多大的收获,但是都会得到很多。

她的英语课是对学生完全开放的课堂。在课堂上,学生是主角,从来没有感受到哪里是老师,哪里是学生,在课堂上,唱歌,弹奏乐曲,猜谜语,演剧目,做游戏… …整个课堂总是那样的欢声笑语,那样地活泼.


看到这个帖子,真是激动的无以言表,因为瞬间有太多的记忆涌上来,关于这位影响我最深的英语老师

那些零散的记忆,断不可能一一拾起了,只是在这个别离的季节,拾掇些许,权当纪念。

第一堂课,定科代表,自荐,其实敢为人先毛遂自荐向来不是我的风格,那天就偏偏鬼使神差很疯狂的自荐了一下,然后就和这职位绑定了整整一年,后来转专业而被迫失业,那是后话。

接了这个活儿,才发现远没有想象中的轻松,其它课程的科代表无非收入收入作业本,而金老师这边,比做助教的事情还多,呵。各式各样的作业,定期的Summary writing/Compositon/Listening work/*!%……¥的检查,记得当时单英语课的作业本就多达六七本……

关于她为什么特别?因为基本不讲与课本有关的内容,讲课文?分析语法?完全没这回事儿,课文是要你课后自己去看自己去学的,会有课文的提问时间,如果没有人提问,Pass~课程的重头戏侧重于听力和口语的训练,通过听歌和看片。歌,大都是六七十年代的流行音乐,因为她,我们爱上了Beatles、Pink Floyd、Queen、John Denver ……她偏爱非主流,Avril、Justin、Chrstina,置若罔闻,不屑一顿,另我惊讶的是,我们有共同的爱好–>Harry Potter,这大概是她中意的为数不多的所谓主流产业文化中的一枚~(实在找不到合适的量词-.-)

授课全英文,其实不单授课,任何情况,都是纯英文……其实这样一个极富个性的老师,有很容易得到两极化评论的,当时班里的整体英语水平不佳,所以难免怨声载道,无比痛恨纯英文的授课模式,还要当着大庭广众讲蹩脚的英文就更让人无法适应,此事更是闹到学院要求更换英语老师,但未能如其所愿。我倒是欣于接受其授课模式并不可自拔,以致于后来转出原来的班级还经常偷溜回去蹭英语课。后来一次蹭课被她发现,还被邀请去她宿舍送了我一盘原版CD,看着那美国Carrefour的标签激动得我乐不可支

再后来课也多了,忙了,没机会去中间课了,只是在食堂、教学楼前碰到过几次,很高兴她还记得我,还会用老美热情的方式打招呼。我离开班级的那天,她劝我去考口译,满口答应,只是后来一直碍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或借口,一直没去考,遗憾的说。转眼大四,一切都Gone with wind了~

仅以此帖,纪念我曾经的大学英语课,纪念我即将逝去的大学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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